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
2022-08-09 00:00
来源:本站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慈善工作,稳步推进南浔区慈善总会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驻会会长办公会议是区慈善总会研究、布置、交流工作的重要形式,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。根据工作需要,也可临时决定召开。
二、驻会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驻会副会长、秘书长、驻会副秘书长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,由会长或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或副会长主持。根据议题需要,可邀请相关部室负责人列席会议。
三、驻会会长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
1.传达、学习和研究落实区委、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示和工作部署。
2.研究需向区委、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的重大工作事项,提请区委、区政府决定的有关政策等。
3.全区慈善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;
4.当年工作要点。
5.研究决定重点业务工作
(1)决定内部机构的设置及负责人的任免和考核奖励;
(2)研究落实重要项目的实施;
(3)阶段性工作安排和总结;
(4)慈善系统和全区性推荐到市以上荣誉性表彰的集体
和个人名单。
6.研究决定全年财务收支安排,审议金额在50万元以
上的新增重大开支项目。
7.研究决定各部室请示的重要事项。
8.研究需要决定的其他事项。
四、驻会会长办公会议由会长委托秘书长负责协调。凡需驻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,其内容涉及部室业务范围的,应在会前与相关部室进行协商,尽可能取得一致意见,并由秘书长审查把关。未经协调或不成熟的议题,原则上不提交会议。
五、驻会会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派专人负责记录,并将记录存档。